北京康普律师所主任律师吴立宏表示,随意出售市民的自拍、生活照等照片,卖家行为或已侵犯市民的肖像权,市民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,恢复名誉,消除影响,赔礼道歉,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。其次,自拍照所发布的网络平台同样需要负监管责任,理应及时处理商家的侵权行为。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;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,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涉事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。
此外,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未采取必要措施的,也要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。警方也通过本报提示市民,如果购买他人照片进行诈骗,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如果市民受到侵害,也可以及时报警。此外,市民在使用微信、微博时,要留个心眼,避免个人信息与肖像被不法人员利用。(首席记者 张静雅 线索:辰先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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